海防市统一批准水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项目(第一阶段)和先朗机场工业园区B区基础设施发展投资项目的投资主张。
具体而言,水原工业园区(第一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投资项目由海防塔塞科工业园区股份公司作为投资方。项目规模为247.8公顷,位于白藤、南兆和和平等坊。项目总投资额为3.9397万亿越南盾。
项目实施进度为2025年第三季度至2026年第四季度进行场地清理工作。预计从2028年第四季度起完成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营经营。

海防市统一批准水原工业园区(第一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项目和先朗机场工业园区B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投资主张。
随后是先朗机场工业园区B区基础设施发展投资项目,由C.E.O工业园区发展股份公司作为投资方。项目规模为186.4公顷,位于镇兴乡,属于南海防沿海经济区。项目总投资额为2.7953万亿越南盾。
项目实施期限自国家决定交地、出租土地或改变土地使用目的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在听取有关单位的报告和意见后,海防市党委书记黎进洲统一批准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主张。海防市党委书记强调,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必须紧密遵循并符合根据第1516/QĐ-TTg号决定批准的区域规划和海防市规划。
市党委常委会责成市人民委员会党委指导各厅局、部门和投资者,在吸引投资过程中承诺按照政治局关于发展私营经济的2025年5月4日第68-NQ/TW号决议精神,优先安排土地供高科技企业、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初创企业租用。
投资方需要在工业园区内安排土地,用于建设住宿住房以及服务工人和劳动者的文化、体育设施。有关厅局、部门和单位指导项目投资者办理在市内设立企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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